3月14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项目产能置换变更方案的公示》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的通知》(工信部原〔2024〕2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变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至3月28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
变更方案显示:原拟建的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6166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备案核准设计产能为4500吨,置换后总产能为6166t/d,置换指标产能为2500t/d,置换产能1666t/d。据查,早在2021年1月11日,四川省经信厅网站曾发布南江海螺水泥50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方案,将退出四川南威水泥2500t/d、四川成实天鹰水泥2500t/d、四川峨眉山西南水泥嘉华分公司2000t/d三条生产线t/d生产线。
而在2022年5月13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省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关于支持革命老区利用优势资源启动南江海螺水泥项目建设的建议》答复的函】称:
根据《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相关规定:产能置换方案自公告之日起两年内,项目建设企业应完成备案和环评等手续,三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点火投产,逾期产能置换方案失效。南江海螺水泥产能置换公告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按照上述置换规定时间推算,南江海螺水泥在2024年1月11日之前,没有完成建设并点火投产,原置换方案已经失效。失效后的置换方案涉及到的产能指标被重新拿出来变更补充产能,可以逾越现行置换办法的规定么,笔者不得其解。四川南威水泥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3日,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6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备案、环评等审批续不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无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水泥熟料产能,不能用于产能置换,2021年1月产能置换至南江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然而,四年之后,南江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又将
、平板玻璃产能(因省级主管部门制定或同意的错峰生产方案以及因地方规划调整导致此情况的除外),或2024年以来连续两年每年运转天数不足90天的水泥熟料产能。
现行置换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项规定:能效达不到现行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基准水平要求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也不能用于产能置换。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七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销号的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3月10日,南威水泥已按时完成现有生产线关闭,达到环境保护整改销号要求。
据公开消息显示,因环保问题,四川南威水泥于2021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拆除与生态环境修复。已经停产且拆除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是否还能用于产能置换?